告 示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经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,在“厦思发改价备(2007)34号”收费许可范围内,我园决定从下学期开始,保育教育费做一些调整(具体见门口收费公示栏),为使家长做好准备,特此告示。
备注:
1、 下学期开学时间:2月13日(正月初七)。
2、2月份收费按天计算,读几天收几天;
3月份开始至7月15日,保育教育费收4.5个月,伙食费按月交。
3、 若特殊情况按月交费者,收费标准:满三周岁以上为520元/月。
树人幼儿园
2008年1月29日